黄犬契约 Yellow-dog contract
黄犬契约(英文:yellow-dog contract),是来源于英美劳动法的一种熟语,意指企业雇主在雇用劳动者时,以“劳动者不得加入工会,或者脱离工会”为条件,与劳动者签订的契约。
黄犬契约的目的在于限制劳动者的自由结社权,并且削弱工会与企业主进行抗争和谈判的实力,侵犯了各国劳动法和宪法中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,因此世界各国普遍禁止企业签订黄犬契约。以美国为例,此种签约模式已为1932年的联邦制定法诺里斯-拉瓜地亚法(Norris-La Guardia Act)禁止。在日本,则是为劳动组合法第七条禁止。在台湾,则以《工会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(「对于劳工或求职者以不加入工会或担任工会职务为雇用条件」)禁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