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议民主
审议民主(英语:Deliberative democracy),又称商讨式民主(discursive democracy)、商议民主制,是一种民主的形式,将审议(Deliberation)作为制定政治决策的核心。与传统民主制度的主要不同,在于传统民主制度特别重视投票,而审议民主,在投票之外,也将审议当成法律的合法性来源之一。
审议民主是代议民主与直接民主之外的第三种民主形式。在1980年,由Joseph M. Bessette所着的《审议民主:共和政府的主要原则》(Deliberative Democracy: The Majority Principle in Republican Government)一书中,首次提出这个名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