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股
B股(B share)在许多国家的股市都存在,可以是普通股或优先股。
B股是香港股票市场中一种已不准发行的股票分类,与其相对的是A股。两者分别在于B股的面值多是A股的五分之一至十分之一,但两者的投票权是相等的。所以于1970年代、1980年代很多公司皆曾发行,务求以最少的金钱控制公司,但这也不是无敌的,只要有股东持有足够的A股,便可召开股东大会,取消B股上市地位。
香港第一个想出发行B股来控制上市公司的是会德丰大班约翰·马登于1860年代末至1870年代初,因收购连卡佛及联邦地产,使股权被摊薄及财困,遂用一种西方大部分股票市场已禁用的方法——发行B股来筹集资金。1972年会德丰旗下上市公司皆于同一时期发行B股,1973年太古洋行亦跟随做法。直至1987年3月27日怡和集团于发年度业绩时宣布除发股息外,还以红股方式送出B股,当时流传着怡和集团旗下公司被狙击,使长江实业及和记黄埔于3月31日公布除先前公布的股息外,另加B股。凯瑟克与李嘉诚家族在股票市场的举动,一时间使十多间上市公司拟仿效及民间争议;最后随着4月7日长江实业、和记黄埔及怡和集团先后取消发行B股计划,风波才得以平息。1989年12月香港联合交易所修例订明除特殊情况外,不再考虑B股上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