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婚执照 Marriage license

结婚执照(英语:marriage license)是一种源于西方社会、主要由教会或政府签发的文档,用以批准婚礼的举行。结婚执照最先出现于中世纪,在当时,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前必须按规定对外公布婚讯,或是在事前申领结婚执照,否则有关婚姻即属违法。历史上不同地方不同时代,对于申领结婚执照都有不同的办法和规定。
在现代,大部份地方在结婚举行前都无需申领结婚执照;事实上,不少国家也只设有结婚证书而没有结婚执照,两者的分别在于结婚证书是一对新人完婚后,才获发给的证明文档。至于在一些仍设有结婚执照的地方,申领结婚执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符合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。如果结婚执照在见证下由一对新人签署,也可被视作有关婚姻的纪录文档。在某些设有结婚执照的地方,结婚双方即使在未有申领结婚执照的情况下结婚,也可获得「赦免」;而另一些地方则同样承认普通法婚姻和同居婚姻(marriage by cohabitation by habit and repute)为合法婚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