宾动主语序 Object–verb–subject
如果在句子中,主语(S)、宾语(O)、动词(V)按照“宾-动-主”的顺序排列,这种语序就被称为宾-动-主语序(OVS,Object–Verb–Subject)。
它是六种可能使用的语序中第二少见的一种,但是依然有些语言以此种语序为基本语序,像希卡利亚纳语(Hixkaryana,使用于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一种语言)、Guarijio语(使用于墨西哥西北部的一种犹他-阿兹特克语系语言)等,在这些语言中,「山姆 吃 橘子」这句话会看起来像「橘子 吃 山姆」的样子,许多SVO语序语言的被动式即为OVS,如「此孩见(受)惩于其母」,句中「此孩」皆为动作接受者,即宾语,「见(受)惩」则为谓语,「其母」为动作者,即主语。故此两句亦同「母惩其孩」。「The boy was hit by his mother」(翻译:那男孩被他母亲打了)这句英语中,The boy为动作的接受者,在事实上是宾语,was hit为谓语,his mother为动作者,在事实上为主语,因此这个句子等价于「The boy's mother hit the boy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