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ternational law has never fully embraced multiple citizenship.
国际法从来没有真正包容过多重国籍。
单词 | Multiple citizenship |
释义 |
Multiple citizenship
原声例句
经济学人(汇总) International law has never fully embraced multiple citizenship. 国际法从来没有真正包容过多重国籍。
中文百科
多重国籍![]() ![]() ![]() 多重国籍,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多于一个国家的国籍,例如同时具有两个国家的国籍(在此情况下又可称之为双重国籍)。 有的国家根据出生地主义(属地主义),有的国家根据血统主义(属人主义),假如侨民所有的子女,一出生就会同时具有双重国籍,或者父母的国籍不同,而使出生的儿童拥有双重国籍。部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,允许此情形的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前拥有双重国籍。 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,本国男子与外国女子结婚,外国女子自动获得本国国籍;而女子所属国的法律又规定,因与外国人结婚,并不丧失本国国籍,则该女子就获得了双重国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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